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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政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12-06
【实施时间】 2010-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1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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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完善建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市、县供销社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管理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大专用烟花爆竹仓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源整合,积极推行归口经营,开展连锁经营配送,促使安全达标、管理规范、经营上规模。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对安全隐患大及违法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使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

  

  三、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功能

  

  (八)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多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优势,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开拓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集约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合作社产品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使生产经营逐步向产业化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对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辐射面积广,助农增收快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表彰。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发展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会),积极探索消费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形式,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九)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适应农村和社区发展以及消费结构升级需要,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文体娱乐、信息科技、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农村综合服务。对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要统筹安排,给予支持。

  

  (十)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主动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扩大行业协会的影响力。在农资、棉花、茶叶、茧丝绸、蜂产品、果品、食用菌、畜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政策制定、行业规划编制和产品标准设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各类协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新型农民工以及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从事特有工种职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要把基层社建设与现代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基层社改造步伐,创新基层社发展方式,通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撤并一批的方式,对基层社实行建制调整和布局优化。强化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对农村各类为农服务合作组织和经济人,只要自愿加入并承认并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服从供销社管理,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市、县两级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供销社机关,在严格核定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保持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控制力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开放办社,加强对投资参股企业和“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广泛吸聚社会资本,参与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推进社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社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管,督促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时纠正管理中的违规现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要建立以加强社有企业监管为主要职责的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机制,鼓励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在企业持股,部分中小企业和县以下社有企业,股权设置可以进一步放开。上级社要加强对下级社的考核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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