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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0]7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7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2011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科学安排预算收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税收和收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测算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实现财政收入与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

  

  (二)坚持应征尽收,依法加强收入征管。

  

  依法加强对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征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越权减免税收以及擅自出台减免税、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费政策,将预算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

  

  (三)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要求,坚持量财办事、适度从紧、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调度财力、节约财力、巧用财力,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实现财政支出安排与财力相适应,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举办庆典、晚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

  

  (五)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坚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和我省“三促进一保持”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把财力更多地用于解决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手抓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好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促进科学调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调度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激励带动作用,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深化省与中央部门(院所)产学研合作,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合理确定政府公共投资规模,着力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等各项政策;实施外经贸转型升级各项政策,促进外经贸稳步发展;推进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促进民生保障,扎实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推动全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坚持财政投入向农村、向基层、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等重大民生政策,建立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八)促进城乡协调,推进“三农”发展。

  

  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重点农业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各项扶持政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落实对农民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等各项补贴政策。加大对水利防灾减灾、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治理等各项投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范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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