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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三亚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决定。 一、目标与任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即在重点地域、品种、环节和企业,通过政府推进,相关部门扶持,依托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加强本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综合管理,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推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养、生产加工和出口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植养殖示范区域。随之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广,将区域规模逐步扩大,最终形成大区域或整个行政区划内与国内外标准相一致的种植养殖标准区,达到区域化管理基地建设与国际认可相对接的要求,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尤其是出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到2012年底达到以下目标: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建立县、镇检验检测体系;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覆盖率85%以上,动物标识覆盖率85%以上,上市农产品全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30个、有机农产品10个。 主要任务:按照国际国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实行统一管理,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使基地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有关标准,出口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80%以上、化学肥料投入20%以上;出口农产品企业全部符合检验检疫部门和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各区镇、各职能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成员有农业、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安委、各区镇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农产品质量对于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等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各方面的先进典型,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办板报和墙报、播放录像等形式,向农民、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宣传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的危害、宣传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知识特别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知识,不断提高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 一是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装备,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要以农技推广部门为基础、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为补充,培养一支既懂农业生产技术、又熟悉标准化工作的队伍。三是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要设立质检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准入门槛,加强检验检测人员法律法规、检测知识和检测技能的系统学习和培训,提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农民生产队伍。加大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四)严格行政执法,控制源头污染。 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涉及生产、加工全过程。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要抓好生产源头治理。要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对农田土壤、水质和空气的污染,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要结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等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统一评价,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