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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01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强化科技兴安措施。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加快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五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井下紧急避难系统建设,2011年全部建成使用,加强管理现代化、采掘机械化、运输连续化、控制自动化建设。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和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检验中心、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发挥安全评价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形成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中小企业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骨干的专业人才队伍。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推进道路交通、水上搜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切实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开展全市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

  

  (五)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专题活动实效。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全市各级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片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健全安全生产季度新闻发布制度、手机信息适时发布制度和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制度。加快“12350”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应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整改。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市安监局牵头统一编制全市安全常识基础知识教材。中小学校应开设安全知识必修课并适时演练。把安全知识和应急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轮训必修内容。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培训考核档案。2011年,全市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调、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社区隐患排查诊断和应急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完善考评机制,注重过程监督,强化绩效评价。新启动400个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认证200个市级安全社区和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新启动200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认证80个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5个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监管领导和分管专项工作领导的工作职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成员会议和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合力完成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完成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查。持续深入开展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督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项督查。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行政监察、政府督查机构负责对下一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综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督促落实24小时监控责任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三)强化考核奖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任务,强化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加大较大事故考核权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逐级述职制度。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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