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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帮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帮扶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使帮扶中心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在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使我市各级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社会化运作、实效突出的工作平台,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工维权帮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开展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开展职工维权帮扶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是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服务广大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的重要窗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社会化帮扶维权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整合资源,支持、帮助和促进帮扶中心建设,落实帮扶措施,不断完善帮扶方式,全面提高帮扶水平和质量。 (二)帮扶中心要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各级帮扶中心是落实改善民生政策的一个工作平台,是直接面向困难职工服务的窗口。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要求,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更好地为困难职工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把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使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构建和谐株洲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进一步健全职工维权帮扶“四级”网络体系 (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建设,建立和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网络”的指示,夯实我市社会化大帮扶工作的基础。在我市已经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帮扶中心(站)“四级”帮扶网络的基础上,朝着“应帮尽帮”的目标,实现全覆盖。总体目标是:提升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创建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的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平台;强化县(市)帮扶中心建设,整合各区帮扶资源,尽快实现规范化达标和社会化运作;加强企业帮扶站建设,因企制宜,加强帮扶工作广覆盖的基础工作;推进街道(乡镇)帮扶中心(站点)建设,向社会化大帮扶新领域延伸。 (二)加强各级帮扶中心建设。按照上级关于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县、(市)要建立100平方米左右的帮扶大厅;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帮扶网络;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化帮扶的工作实践。两年内,我市所有县(市)都要建立帮扶大厅,实现达标验收,从实际需要出发解决各级帮扶中心的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企业和街道、社区帮扶中心(站、点)要挂牌,有必要的工作场地、办公设备、帮扶资金、专(兼)职人员,建立帮扶制度、工作流程等,即“六有”: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资金、有人员、有制度,实现规范化运作。 (三)开展帮扶维权工作调研。坚持开展“双困”、“低保”调研,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基本信息,规范帮扶救助标准和手段,促进各级帮扶中心软、硬件建设,加强交流互通、资源共享;要总结、提炼、创新社会化维权帮扶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全市帮扶软件平台的开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要求开展帮扶救助工作。要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一年一审,实行动态管理。 (四)规划建好街道(乡镇)维权帮扶中心(站、点)平台。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建好街道(乡镇)和社区帮扶平台,探求帮扶资金筹措和解决的渠道;街道(乡镇)和社区帮扶平台主要负责对困难对象的调研、摸底、申报、核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