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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明确我省非时政类报刊分类标准,2011年底前,完成对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构建新型市场竞争主体。 (四)深入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 1.加快推进经营性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转企改制。2010年年底前,协助完成驻我省的中直部门所属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对转企改制到位的出版单位适当放开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等限制,支持其发展。 2.加快推进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推进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并根据全国出版发行行业结构调整的趋向,主动融合省内外各类优势出版发行资源,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尽快做大做强。在条件成熟时,支持其上市融资。支持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黑龙江图书音像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加快构建全国或区域性出版物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支持《格言》杂志社组建《格言》北京传媒有限公司,培育数字出版模式,扩大《格言》品牌效应,形成名刊带动、集约运营的报刊经营新格局。 3.引导非公有出版单位健康发展。按照积极引导,择优整合,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将非公有出版单位纳入行业管理,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出版单位经营行为。探索非公有单位参与出版的有效途径,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为非公有出版单位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要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加强与黑龙江同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非公有出版单位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五)推进新闻网站改革。 1.推进网络资源整合。按照“突出重点,控制总量,集中资源,形成合力"的要求,依托东北网络台的品牌优势,采取行政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省内各级媒体的新闻资源、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资源以及各类资讯网站的实用信息资源整合,把东北网打造成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综合性网站。 2.逐步推进东北网络台转企改制。鼓励和支持东北网络台以市场化为方向,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赢利模式,在此基础上适时推进东北网络台的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与网络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网络运营新体制、新机制,力争实现跨媒体、跨区域发展。 (六)积极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明确部门职责,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按照中央要求,力争2010年上半年,完成对各文化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领导交叉兼职的清理工作。 2.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文化领域管理机构整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4号)、《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09]25号)精神和省委要求,2009年年底前,完成哈尔滨、大庆、鸡西及所辖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市(地)及所辖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结合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机构改革,整合各市(地)、县(市、区)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市(地)、县(市、区)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进各市(地)、县(市、区)电台、电视台与广播影视局分离,组建各市(地)、县(市、区)广播电视台。 3.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根据《财政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07]213号)精神,建立健全由财政部门监管、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党委宣传部门指导下实施具体管理、党委宣传部门对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管和对重大国有文化资产变动事项审查把关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协调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