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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现金:是指投资者以货币资本作为投资。 6、实物:是指投资者以设备、建筑物、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形式的投资。 7、无形资产:是指依据法律取得的,且符合《会计准则》(2006)相关定义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投资计入“无形资产”项下。 8、土地使用权:是指投资者依法取得并作价出资的土地使用权。 9、股权出资:是指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相关规定以股权作为出资的行为。股权出资不纳入外资统计。 10、其它:是指以上未包括的投资。 11、在备注一栏应注明最近一期的本企业验资报告的时间、验资机构和验资报告编号。 (三)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统计表
年
编制说明: 一、制表目的: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填报单位:由已投产(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三、报告时间及方法: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运营状况数据填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上年度报表以电子数据方式报商务部。 填表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损益表中记录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表现为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各种劳务或者服务收入等。 2、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损益表中记录的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支出。 3、研发投入:是指企业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4、社会保障支出金额:是指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所缴纳的“五险一金总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5、纳税总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关税税则规定向税务机关和海关缴纳的各种税款的总和。 6、企业所得税: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 7、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总额。 8、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损益表中记录的当期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亏损用“-”表示。 9、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实现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 10、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的资产总额,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与其它资产。 11、负债总额:是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的负债总额,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中,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的债务。 1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的权益总额,包括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13、从业人员人数:是指到期末止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其中,外籍职工人数是指在本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华侨、台、港、澳人员总数。 14、大学以上学历人数:是指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15、农村进城务工人数:是指企业具有农村户籍的职工人数。 16、缴纳社会保障金人数:是指由企业已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金额的职工人数。 17、结汇金额:指外汇所有者根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金额总和,包括资本项目结汇金额与经常项目结汇金额。 18、售汇金额:指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的金额总和,包括资本项目售汇金额与经常项目售汇金额。 (四)外商投资分方式表
编制说明: 一、制表目的:反映外商投资方式情况。 二、填报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项,以及外商其他投资的对外发行股票项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分别填报。 三、报告时间及方法:根据报告期批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明细表(外资统基1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情况表(外资统基2表)编制,于月后7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报商务部,同时抄报同级统计局。 填表说明: 1、“批准企业 (项目)个数”是指外商直接投资中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个数、合伙企业个数、批准的合作开发项目个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