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审计局
【颁布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0-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8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㈡明确职责分工

  

  凡列入上半年“同级审”涉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内容项目,要求统一进行审前调查。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摸清当地有多少类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的管理部门、资金的管理模式(预算或非预算管理)、资金的运行模式(国库、专户、转移支付)、信息化水平等。按照全部政府资金表格要求的总体数据由预算执行审计组负责;部门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由相关业务处的审计组负责;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政府负债调查由相关审计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财政审计:负责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调查总体方案的制订;负责财政、地税部门的审计工作,通过对财政部门的审计及对相关单位的延伸,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总量规模、收支结构,负责“同级审”两个报告中体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内容的起草工作。

  

  投资审计: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求,负责开展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从宏观上把握政府性建设资金的投资结构、配置效率,投资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并负责汇总形成政府投资审计综合报告。

  

  农业资源环保审计: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制订好对相关政府性资金审计规划和提出年度实施的审计计划,完成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需要做好的相关审计项目,做好审计成果提炼应用。

  

  社会保障审计:负责制订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汇总社保基金审计情况并形成综合报告。

  

  行政事业审计:负责统一制订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处室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及其效果审计工作。每年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选择政府公共产品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或选择政府资金收支管理使用的某一环节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经贸审计:负责统一制订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企业审计并汇总形成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综合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督促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按全部政府性资金要求开展审计;按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含省审计厅授权)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总形成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和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

  

  综合审计处:负责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计划制订、管理及跟踪督查工作;负责“两个报告”所需审计工作数据统计工作,在审计署统计报表口径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负责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成果整体提升;法规部门负责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成果的审核和对外公告工作。

  

  办公室:计算机审计中心为做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数据保管与保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处室开发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软件,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撑;加强培训等工作,提供政府性资金审计后勤保障。

  

  审计学会:与审计业务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审计实务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推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理论研究工作。

  

  ㈢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要求的审计管理机制。一是加大绩效审计份量。要把绩效审计的理念贯穿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各个项目中,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中的损失浪费现象,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与目标的符合性、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探索建立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框架。二是加快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的融合。抓好ao系统的应用,不断完善地税计算机审计方法,总结推广财政审计小软件、小工具、小模块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资料数据库及分析系统,提高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中计算机的运用水平。大力开展部门预算联网审计,努力推动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网工作。逐步建立“预算跟踪+联网核查”的审计模式,研究联网审计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健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上级审计机关在“上审下”中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进行审核。要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开展“上审下”财政决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对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与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市局编制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总体方案、相关同步审计和审计调查方案。县(市)、区审计机关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总体方案和有关同步方案的要求,每年“同级审”结束后,向市级审计机关报送全部政府性资金汇总表格和电子数据及有关审计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市局财政审计协调小组负责搜集汇总本级和全市全部政府性资金电子数据,通过对涉及财政等部门的全部政府性资金数据的积累,逐步实现对数据进行更为具体的分析,对数据变化中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四是完善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对人大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由审计项目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综合处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反映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项目责任处室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形成专门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综合处。对属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的跨处室共性或全局性的问题,在审计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处室与综合处共同研究建议措施。对属于单个审计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由项目责任处室负责落实。五是增强配合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协调联系,促进财政、地税部门按要求提供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相关的财政、财务数据及业务数据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0年12月30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