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272号
【颁布时间】 2010-12-28
【实施时间】 2010-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0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强化财政保障。围绕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各项免费服务和经常性工作经费的落实。逐年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纳入人均计生经费基数比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形成合理的分级保障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完善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编制并发布实施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规划,确立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强化政策之间的协调整合。

  

  (六)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根据公共资源的投入产出情况,研究制定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督查评估,将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