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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财政部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在征求相关资金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根据形势不需要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可以进行归并的项目予以整合,对符合形势需要的项目继续予以保留。二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配套,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规范配套政策出台程序,将地方配套的总体负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的意见。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