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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督促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抢修,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城区园林、行道树木、苗木和植被积雪的清理和保护。 市农委:负责督促各地政府对农村的防雪除冰、农田作物的冰冻防治和农民的救助援助工作;农机部门调用农用机械,协助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和相关农业减灾措施的技术指导。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城市主次干道、桥梁的积雪清理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冻防滑措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路段清理冰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疾控等人员、物资的运力准备;重点保障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公路的畅通有序。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置,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监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市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机制。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监督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对因灾导致出行不便的地区,组织医疗队送医、送药上门。 市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指挥部发出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市级机关各单位扫雪责任路段的现场督办、检查与通报;负责对失职、渎职单位、人员的查处。 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场物价进行监督,预防和查处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宣传部、各新闻媒体:负责救灾法规、政策以及防范冰冻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市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信电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电信运营商在受灾地区的通信保障,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电信运营商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通讯干扰信号的查处和无线电通信的安全管理。 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重点地段的突击性扫雪除冰工作任务。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无锡军分区:根据灾情的需要和市政府的请求,负责组织协调驻锡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铲雪除冰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保障国道、省道和市区内重点道路的畅通。 无锡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清理铁路冰雪障碍,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无锡机场:负责及时清除飞机跑道冰雪,保障飞机安全起飞与降落。 无锡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无锡各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救援的应急预案,做好所属地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准备工作,组织和动员本辖区内的单位和群众完成扫雪除冰任务和其它需要协调的工作。 4 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4.1 预防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和所属各气象台站要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实况。 4.2 预防预警行动 (1)市和市(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时提出相关工作部署建议,并上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2)市和市(县)、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预警级别与灾害分级标准一致,iv级、ⅲ级预警由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i级、i级预警由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