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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创业指导服务机制,对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建设和创业服务给予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到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实行中低收入阶层劳动技能及劳动素质培训奖励补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完善企业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扩大劳动监察执法覆盖面,及时纠正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以上四项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表20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的主要举措(略) (二十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协调发展,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到2015年,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超过7%。(市教育局牵头)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社康中心推行药品零加成销售。以创新滨海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首诊、分级诊疗,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筹集、分配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夹心层和人才的住房问题。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全面落实人才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加快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市住房建设局牵头) 加快重大文体设施和基层文体设施建设,构建10分钟公共文化圈,加快建设当代艺术与城市规划展览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项目,加大街道文体站和文体中心等建设力度。(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表21 发展社会事业的主要举措(略) (二十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实现"全民社保"。进一步健全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争取率先实现"全民社保"。加快完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健全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示范工程等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财政保障重点向公共领域倾斜,优先满足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加大科教、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优抚救济等民生领域投入,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让人民更加充分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市财政委牵头) 表2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略) (二十三)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实施全口径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实施全市统一的个人申报入户政策,户籍迁入计划继续向技术技能型人才倾斜,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加大人口管理与治安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就业管理的联动执行力度。(市公安局牵头)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优生优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表23 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举措(略) (二十四)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深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全面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为抓手,坚持开展针对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的严打行动,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力度,推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使深圳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之一。(市公安局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