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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01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市科工贸信委、应急办牵头)

  

  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启动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统一、快速的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市药品监管局牵头)

  

  表24 建设平安深圳的主要举措(略)

  八、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效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区政府和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各区政府和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十六)完善政策机制。各区、各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编制主要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表,并把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目标任务涉及多部门配合联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同时,要加强自查自评,牵头部门按季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改进方案的报告。

  

  (二十七)强化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部门全年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的重要专项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召开协调会,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年末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监察部门重点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扎实推进。

  

  (二十八)实行考核通报。市监察部门要制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形成富有活力、导向性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办法联合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并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的重要根据。

  

  (二十九)引导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强大合力。市新闻宣传部门要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统一开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专栏,组织刊播一批重点文章和言论,及时宣传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我市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经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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