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城市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5至9人。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方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城市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加大从优秀社区居委会成员、大学生主任助理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推荐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 三、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一)推进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建立社区内失业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等动态管理制度;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协助调处辖区内劳动争议。协助做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医保、社保扩面征缴和相关管理工作。 (二)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应急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失业人员、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等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救助服务,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社区捐助接收站点和“阳光超市”建设。 (三)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到2012年,在全省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及老年人活动场所全覆盖。建立社区老年人档案,掌握社区内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体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的实际需求,具体落实服务措施,提供日间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 (四)完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以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计生技术、生殖健康指导等服务。掌握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需求,提供辅助器具信息、简易康复训练等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 (五)加强社区物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弃管小区和无物业服务老居民区,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物业管理缺位问题。对无法由物业公司开展服务的居民区,组织业主自治或由业主委托专业服务人员落实环卫、绿化及房屋维修等基本服务。 (六)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深入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按照布局合理、便民利民的要求,在社区普遍设立连锁化超市,标准化菜市场、专业店、专卖店,大众化餐饮店、洗染店、洗浴店、美容美发店、修理修配店、再生资源回收点等服务网点,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购物和生活需求。加快城镇社区电子家庭网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居民提供家庭服务。 (七)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和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注册制度、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争取用3至5年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 四、加强社区社会管理 (一)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完善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构建社区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围绕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