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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规信息处、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十二)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改进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推 动人口计 生统计制度改革。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单,建立全员管理和服务模式下的信息采集变更机制。加强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争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 质量信得过县(市)”活动。结合“六普”统计数据,在全省开展一次人口计生统计数据清理核查活动,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真实。启动河北省 “金人工程”建设,做好立项工作。 进一步规范整合全员、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等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层客户端软件和人口计生业务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分析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开展数据挖掘。加强 决策支持平台建设,选择适当市、县(市、区)进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逐步构建省、市、县、乡人口计生系统和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的两大支撑 平台,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人口专题信息。建立网络安全认证平台和区划代码自动变更系统。 (发规信息处、信息中心) 三、逐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利 (十三)切实抓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的落实,落实率分别达到70 %以上和95%以上。总结推广 “关怀扶助中心”的做法,深化“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建 设。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鼓励市、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政法处) (十四)完善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按国家要求,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 庭奖励扶 助制度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应发对象手中。研究完善奖励扶助政策措施,使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做大做强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 工程,推广少生快富专项资金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的做法,进一步把帮扶范围覆盖到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努力向其它符合条件的县拓展,年内全省新增项目家 庭 5000 户。 (政法处、行财处、计生协) (十五)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以落实省直八部门《关 于在普惠 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积极推动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新民居建设、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以及城镇化有关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重点推进新 农保、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制定,在省政府确定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中发掘和培树典型,打造计生惠民的亮点和品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福利分配中独生 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政法处) (十六)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围绕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社会 和谐为目标,探索实施以“生育关怀聚焦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服务项目。每个市、县都要建 立生育关怀项目库,组织项目评估、筛选和交流推广。积极推进幸福工程,在继续做好社会募捐的同时,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到期资金回收滚动投放工作,年内新 增救助对象2000户以上。帮扶一批计生家庭中的寒门学子,实施保险保障、青春健康教育及 “幸福微笑”和“幸福书屋”服务项目,继续搞好“百万会员学科技”、志愿者服务等具有 我省特色的品牌服务活动。组织好第二届“燕赵人口奖”遴选活动。 (计生协) 四、以促进家庭健康为目标,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七)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制度。按照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的要 求,协调出台并全面落实《河北省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对象和免费服务项目。在免费对象上,由过去单纯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妇 拓展到包括政策外生育的育龄群众、城镇非职工、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等在内的全员人口;在免费项目上,增加皮埋避孕、药物流产、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伤残成人照顾二 胎医学鉴定等服务项目,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