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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抗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防震减灾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务院抗震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抗震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部署和要求;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处置方案;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合肥警备区、武警合肥支队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抗震指挥部设在市政务中心b座3楼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辖区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后,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立即自动到市抗震指挥部集中,有关部门(电信、移动、联通、人防、无管办)应急通信车到市政务中心广场集中,并到市抗震指挥部报到,合肥供电公司出动电源车保障供电。 2.2市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及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并与综合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抗震救灾副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兼任。 市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抗震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市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准备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组织信息发布会;起草市抗震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市抗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抗震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监测预警组、灾情速报与救灾安置组、紧急救援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工程抢险组、次生灾害防治组、治安保卫组、通信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能源(煤、电、油)保障组、市场保障组、过渡安置房建设组、涉外工作组等15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 2.3.1综合组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综合协调、调配应急资源。2.公文办理、会议安排、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3.承办市抗震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科协、合肥晚报社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根据市抗震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开通“震情传送绿色通道”。2.组织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3.协助市抗震指挥部发布震情、灾情信息。4.刊播政府重要公告。5.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3.3监测预警组 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监测地震三要素(发震时间、地点、震级)。2.组织专家紧急会商分析地震发展趋势。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地震现场进行监测。4.与省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气象、水文、环境卫生、次生灾害等提出分析预测意见,并及时向市抗震指挥部报告。5.快速收集各地震台站(点)的地震监测信息资料。6.快速收集地震群测群防信息站观测的地震宏观异常。7.进行震情跟踪,对全市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贮和常规分析处理并上报省地震局。8.开展对地质灾害、饮用水等其他项目监测。 2.3.4灾情速报与救灾安置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粮食局、市水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1.震区灾情的快速搜集与上报。2.紧急转移和安置震区受灾群众,做好孤老幼残人员安置工作。3.设立灾民救济、抚恤物品供应站,分配下拨救灾款物。4.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5.组织和指导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6.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