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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食堂功能用房普遍不全,尤其是农村学校,有的学校食堂周边存在污染源。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加工场地面积过小,有的食品粗加工、切配与烹调、餐具的清洗消毒均在一间房子里进行,功能分区不明,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一些农村学校食堂 “三防”设施不全。涟源市第一小学和伏口镇中心小学不具备开办食堂的基本硬件条件。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中学和怀化沅陵县凉水井镇中学食堂“三防”设施不全,苍蝇密度大。资兴市蓼江中学食堂距离厕所不到20米,防鼠防蝇设施已损坏。吉首市第五小学和吉首市双塘镇中学食堂食品操作间布局、功能不合理,吉首市双塘镇中学炒菜还在食堂外。 4、学校小卖部有出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永州市三中的面包房,经营者无健康证,采购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卫生要求,且超工商核准范围执业,检查时面包糕点上苍蝇成堆,制作间卫生状况很差。 5、部分农村学校饮用水安全问题较明显。有的学校未向学生供应开水,学生存在喝生水现象。有的学校自备井水存在隐患。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中心小学距离水井不足5米处有一臭水沟,水井井盖未加锁。吉首市双塘镇中心小学学生饮用生井水,水质无检验合格报告,水井未加盖。 (三)整改要求 1、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想方设法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尤其是改善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卫生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时,建筑设计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设计认可后方可施工,切实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2、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对凡是使用自备水源(井水)的农村中小学校,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每年进行1次以上的水质检测。 3、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奖惩意见 1、下列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硬件设施达到规定要求,予以通报表扬:资兴市立中学、涟源市伏口镇中学、涟源市幼儿园、湘乡市二中、吉首市一中、沅陵县一中 2、对下列学校食堂(或饮用水)处理如下: (1)进行重点整改的:资兴市蓼江中学的食堂,吉首市双塘镇中心小学、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中心小学的饮用水 (2)因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责令关闭的: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完全小学、中学的食堂,永州市一中的小卖部 (3)因硬件条件太差或管理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责令关闭的:涟源市第一小学、涟源市伏口镇小学、吉首市第五小学和吉首市双塘镇中学的食堂,永州市三中的面包房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已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当地教育、卫生、药监部门和学校进行了反馈。有关市州的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上述学校食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如学校整改后达到规定要求,按规定程序核准后可重新营业。达不到要求,应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关闭学生食堂。各地市州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上述学校食堂的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情况 (一)主要成绩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较健全。市县两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甲流防控工作认真部署,对学校进行了严密监测和工作指导,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各地形成了教育、卫生、学校三位一体、上下联动和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2、工作措施基本落实。市县两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甲流防控工作层层进行了督导检查,举办了防控工作专业人员培训班。绝大多数学校和托幼机构较好地坚持了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加强了校园内的消毒工作,停止了学生和教职工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展了甲流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3、对发生疫情的学校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对发生疫情的学校,教育、卫生部门及时派出专人指导,进行了疫情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了疫情的暴发流行,让学校尽快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