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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09]68号
【颁布时间】 2009-12-09
【实施时间】 2009-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5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乌海政发〔2009〕68号 2009年12月9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促进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20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是基层直接为广大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重要载体,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可动摇的基石,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探索中国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道路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部分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规范化水平低,服务设施改造及设备更新迫在眉睫;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人才队伍和职业化建设水平亟待提高;机构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群众工作的整合优势有待充分体现。当前,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的历史阶段,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必须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必须明确职能定位,提高服务效能;必须依法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镇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按照“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群众需求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技术服务为保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公益性质、依法服务。把满足群众需求,增进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服务能力,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各项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规范。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精干高效。始终贯彻“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特色,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保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根据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区、镇的积极性,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指导。

  (五)总体目标: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团队职业化,到2015年建立起满足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构成、功能和基本职责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由市、区、镇、村(社区)四级机构组成,以市级服务站为龙头、区级服务站为主体、镇级服务站为骨干、村级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区、镇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承担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各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构建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职能。主要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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