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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三)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自治区和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自治区和各市、县(区)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探索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 (四)运用信息手段,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在实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街道社区、企业和学校。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建设全区统一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及新农村信息化中心平台,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和功能。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党员博客、党员“qq”群、“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各地、各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 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意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探索建立“共建共用、资源共享”的教学课件制作开发长效机制,逐步增加面向农村党员干部、农民群众的党的知识、政策法律、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服务,开发制作一批让广大党员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贴近本地实际的乡土教材和教学课件,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和坚持地方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配合,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妥善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并逐年增加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安排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的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