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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9]127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7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省属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三)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四)取消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统筹发展、组织协调全省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省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省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省长提交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3市(州)、县(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省投资和以省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省政府部门、市(州)、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省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省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共同领导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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