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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着力抓好民生工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等“八项民生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面貌、人居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发挥好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带动就业的作用,积极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帮扶城镇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鼓励自主创业,鼓励服务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更多吸纳就业。认真总结推广南充、甘孜农民创业培训试点经验,扩大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范围,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衔接,引导和支持困难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等办法,尽量不裁员。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切实落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政策,加快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实施国有林区(场)、矿区和城市棚户区及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全面实施 “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帐篷新生活行动计划”和“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 ,改善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居住条件。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落实国家逐步取消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新政策,力争用2-3年基本解决我省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加快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及农村沼气。深入推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推动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大力推进“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满足农民购买需要,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逐步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对低保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扎实抓好连片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移民扶贫工作,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推动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认真总结10年工程建设经验,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精神,紧紧围绕农户生计、致富和发展问题,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生态建设工程。坚持以专项建设为切入点,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将退耕还林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结合起来,与林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退耕还林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快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大力促进退耕农户增收致富,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与管护的积极性,巩固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扎实推进甘孜、阿坝、凉山三州48县的退牧还草工程,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充实建设内容。完善项目投入、草地补播、饲料粮补助等政策;全面推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开展畜种改良、人工饲草地、抗灾保畜打贮草基地、鼠虫害草地治理、牲畜棚圈、牧区水利建设,加强围栏管护,促进牲畜舍饲半舍饲圈养,全面提升工程综合效益。 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切实抓好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湿地保护工程、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金土地”工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加快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前期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示范区生态保护。全面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支持灾区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