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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9]327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9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投入,创造条件。

  各级政府要将对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投入作为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的重点,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每年从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在监管执法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在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重点建设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供资金保障。

  (四)跟踪督促,严格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对各区(县)、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机制,及时推广总结先进经验,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要将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从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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