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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投入,创造条件。 各级政府要将对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投入作为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的重点,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予以充分保障。每年从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在监管执法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在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重点建设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供资金保障。 (四)跟踪督促,严格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对各区(县)、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机制,及时推广总结先进经验,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要将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从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