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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供求失衡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各地应根据本地生产消费特点,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和收储投放机制,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针对洪涝等灾害给蔬菜生产和畜禽水产养殖造成的损失,支持菜地大棚、畜禽圈舍、池塘网箱等灾毁设施修复重建工作。实行种苗补贴,帮助迅速恢复生产。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全覆盖。研究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对冲风险的功能化解“菜篮子”的发展风险,稳妥推进“菜篮子”产品开展期货交易。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完善“菜篮子”产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山西银监局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菜篮子”发展重大政策问题,加强对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各地要切实重视和加强领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