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 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 以实施“双百工程”(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和一个园区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中小企业创业带动就业工程为切入点,在非资源型产业领域,继续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骨干企业搞配套,全力打造中小企业集群。 要制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在具有增长潜力的传统优势产业加工制造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和引导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能力。优先支持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内的中小企业加快产业、产品升级,优化产业、产品结构。 要加快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大力发展微型企业。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机制,通过创建宽松的创业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优惠的政策环境,鼓励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创办微型企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支持创业型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附件:内蒙古“十二五”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规划一览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