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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14
【实施时间】 2011-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

[接上页]


  资金保障与审核审计组:负责政府投资改建的资金调度、资金使用的审核审计和监督工作。组长由杨亚硕兼任,副组长由张迎胜兼任。

  

  六、任务分工

  

  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南环街、胜利路西侧的绿化工程建设;负责民主路、青年大街、新华路、新运大街、中华大街等道路城区段补种树木和绿化工程,以及组织沿街各单位开展栽植千棵大树、古树、名树绿化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对已出让的闲置地块进行核查,依法提出处置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建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建筑进行清理和整治,对广告牌匾进行规范和综合整治。

  

  市城南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民主路南段打通及路两侧南部12#、13#地块开发论证工作。

  

  相关城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其行政区划范围内改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和方案制定;负责招商、拆迁和建设;负责南环街、胜利路绿化工程的土地整理和动迁、拆迁。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拟实施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老城区改建是市委、市政府2011年的一项重点工程。各相关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改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确保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各相关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冬季时段,做好拟改建项目的规划、拆迁和招商工作,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加快改建项目建设进度。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做好督促检查和推进工作。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要于2011年全部完成,沿街开发项目要在2011年全部启动,2012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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