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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2-20
【实施时间】 2008-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6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2008年乌鲁木齐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接上页]
1、萨尔达板乡:境内地质灾害主要是采煤后形成的地面塌陷,共计17处,地面塌陷集中地段主要分布在东南沟和萨尔乔克牧场一带,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2、甘沟乡:境内由于采煤形成地面塌陷,不但破坏牧民草场,还威胁牧民生命安全。乡内地质灾害共有11处,其中地面塌陷3处,滑坡3处,泥石流5处。

  3、板房沟乡:境内由于褶皱而形成许多槽状、山梁地形。区内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发育,分别为5处、1处和2处,另外在后峡盆地,煤炭资源丰富,采空后形成地面塌陷也非常发育,共有14处。

  4、水西沟乡:境内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共有3处,其次为滑坡灾害1处。

  


  六、地质灾害可能性分析

  区内186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在人们防灾意识得到加强的同时,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治理与避让措施,较好地开展减灾防灾工作,那么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都将减少,甚至消除。虽然目前全市地质灾害虽然发生数量少、规模小,但部分灾害区分布距建筑(构)物及人口密集区较近,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将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尤其是红山虎头峰、鲤鱼山东坡不稳定斜坡、黑甲山斜坡、蜘蛛山东坡不稳定斜坡等四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议尽快由市政府组织,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治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受地形气候条件变化及其他因素影响,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有加大趋势,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各区(县)必须落实监测点、监测人及负责人,结合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

  


  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避让方案

  避让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不让受灾对象进入可能的危险区内;其二将已处于危险区内的受威胁对象撤出。对于乌鲁木齐市大多数地质灾害而言,避让是最优的选择,如对大多数煤田采空区地面塌陷灾害,采空区多为荒山,只要禁止人员、车辆等进入,即可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大多崩塌、滑坡的坡脚地带、泥石流沟口地带只是一些平房,居住条件本身较差,加上灾害的治理费用有限,政府应积极组织将其搬迁,减少损失。因此说,避让在防灾减灾工作中是行之有效,贯彻以防为主的重要对策之一。

  (二)治理方案

  治理是在不宜采用避让方法时(躲不开或撤不走,或两者的代价高于用工程治理来消除灾害危险时)采用的防灾对策。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而言,治理工程费用较高,治理措施也较为复杂,在采取治理措施之前还必须对具体灾害作进一步工程勘察工作。针对乌鲁木齐市各种地质灾害类型,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建议:

  地面塌陷:对地下采空区采取强制放顶,回填恢复生态环境。崩塌、滑坡:排水工程(主要是地表排水与防渗);支挡工程(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减载清除、固化工程;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

  泥石流: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拦挡、排导);全流域综合治理措施。

  (三)监测预报方案

  监测预报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通过地质灾害监测,可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准确预报,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全市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是保证监测预报工作的前提。

  针对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特点,可采用以下几种简便易行的监测预报方法。

  1、地面塌陷

  (1)宏观地质调查法,对地表裂缝、塌陷的细微变化进行人工巡视,发现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加密监测。

  (2)及时监测记录采空区范围变化。

  2、崩塌滑坡

  (1)大地变形位移监测,在崩滑体区外围设控制点,在崩滑体内布设监测点,用视准线法测量监测点的位移变化动态。

  (2)裂缝相对位移监测,在崩滑母体与崩滑体之间裂缝两侧,以及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上裂缝两侧,设监测点,用钢卷尺、直尺测量裂缝的变化情况,或在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纸张等观察裂缝变化情况。

  (3)宏观地质调查法,采用人工日常巡视,对崩滑体区出现的各种细微变化进行调查,发现变化明显地段,设固定点,加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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