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做大做强湖北建筑业、打造建筑强省”的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行政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神鼓劲,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和湖北建筑业的新跨越。 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950亿元以上;全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达到93%以上;力争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一)坚持扶优扶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中央在鄂龙头企业、省内骨干企业、专业优势企业、劳务带头企业等各梯队企业的培育。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等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修装饰10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龙头骨干企业,做好133家重点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向优势企业倾斜。充分发挥中央在鄂企业的龙头作用,鼓励、引导地方企业与龙头企业实施战略联盟,协同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既有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 (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调控引导作用,支持高等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尽快进入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机场、港口、铁路等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等特色专业方向发展。 (三)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加强同省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引导企业抢占有发展前景的国内区域市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优势板块。坚持“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认真落实《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以及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五)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审批制度,实施建筑业企业总量动态控制。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创新动态监管办法,实施“两场” 联动管理,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进行资质动态检查,启动处罚程序,依法清出扰乱市场秩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 (六)严格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培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行为检查,加大对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建筑市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加快出台建筑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加大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 (八)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继续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等培训计划,不断拓宽农民工培训渠道,加快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化。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试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劳务基地,着力改善结构性“用工荒”问题。引导建筑劳务有序流动和规模输出,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