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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饲养场、奶牛养殖小区、托牛所的建设、选址、布局、牛舍及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控制、饲养规模、饲养管理制度等奶牛生产的各个环节应遵循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存栏能力150头以上规模的奶牛场(小区、托牛所)的建设和生产管理。 2、定义 奶牛场(小区、托牛所)需依法登记。奶牛场是指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独资建设的奶牛饲养企业;小区是指二个以上股东(含二个)入股,生产方式相对集中或封闭、容纳多个奶牛饲养户,实行统分结合经营模式的饲养区域;托牛所是指在奶牛场或小区内,法人与奶牛所有者之间存在着奶牛的寄养关系。 3、奶牛场(小区、托牛所)选址 3.1依法办理奶牛饲养用地的合法手续。 3.2选址遵循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易于防疫的原则。在丘陵山地建场应选择不超过10度的阳坡,且交通便利。 3.3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4电力充足、可靠。 3.5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场、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及畜牧场等污染源;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应在300m以上,距离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应在1000m以上。 4、建设布局 4.1应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进行布局。各区功能界限分明且有隔离设施。生产区位于管理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隔离区位于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2根据奶牛存栏量,按照每头牛不低于50 m2的标准规划占地。 4.3四周设防疫围墙或绿化带,内部道路分净道和污道。 5、牛舍建筑 5.1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牛舍建筑采用轻钢结构,屋面宜采用夹心彩钢板或机平瓦。 5.2牛舍朝向一般为南北方向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易超过30度。 5.3牛栏应沿牛舍长轴方向成单列或双列布置。牛舍檐口高3.5米以上。 5.4牛舍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砖地面等。 5.5牛床地面宜采用水泥地面或铺木板、塑料垫。牛床面积为: 牛床尺寸参数
5.6运动场地面积按15m2/头以上建设,地面为三合土或立砖,围栏应为1.5 m高的圆形钢管。 5.7奶牛饲槽为固定槽。饲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饲槽底部为圆弧形,槽体上口内宽0.65~0.75m、槽底部内宽0.4~0.5m、近牛侧槽高0.25~0.30m,远牛侧槽高0.55~0.65m。 5.8粪沟宽0.35m以上,深0.1~0.2m,沟底坡度为0.5%~0.6%。饲料通道不小于1.2m,中间通道不小于1.6m。 5.9牛舍维护结构应能防止雨雪侵入,并能保温隔热。牛舍内墙面应耐酸、碱等,以利用消毒药液清洗消毒。 5.10两栋牛舍间隔应在牛舍檐高的3倍以上。 5.11牛舍内的环境参数和控制应符合gb/t17824的规定。 5.12牛舍内必须配备排风、湿帘、喷淋等降温设施,屋顶须有较好的隔热层。 6、配套工程 6.1青贮窖、草库按全年饲养量建设,每头成母牛按年消耗青贮饲料8000kg计算,按8m3/头以上设计建造青贮窖。青干草(秸杆、藤蔓)每头奶牛应储备1000kg。小区采取“集中贮草,分户供应”方式。 6.2推广配套全混日粮(tmr)机械、黄贮(微贮)机械等设备,推广奶牛全混日粮饲喂技术(tmr)。 6.3须配有机器挤奶设备和冷藏储运罐,推广使用管道挤奶或奶台挤奶。 6.4须配有人工授精室、兽医诊疗室,并配备必要的人工授精器械以及诊断化验设备和治疗药品。 6.5可用水塔、蓄水池或压力罐供水,供水能力按存栏每头奶牛日供水量100kg以上设计。 6.6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牛舍建设同步进行。应有沼气池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暗沟排放,雨雪等自然降水采用明沟排放。 6.7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级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不低于全场(小区、所)电力负荷的1/4。 6.8建筑物及草场、仓库等设施要符合民用建筑防火要求。 7、环境保护 7.1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符合gb18596 规定的标准。粪便和废弃物处理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7.2空气污染物质含量不超过gb14554规定的排放标准。 7.3对空旷地带进行绿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8、疾病防治 8.1疫病防治以防为主,定期开展布病、结核病两病的普查和灭源工作,强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药物的使用要符合ny5035、ny5040的要求。 8.2场(小区、所)入口处建有消毒池,消毒池的宽度应大于运输车的宽度,长度大于运输车车轮的一周半,出入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饲养区入口建消毒池、消毒室(安装紫外线消毒设备)及更衣室。牛舍内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并能够保持清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