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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建委发[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2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及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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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高规》第4.1.2条)

  

  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高规》第7.5.1条)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高规》第7.5.2条)

  

  17.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则应满足: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的要求。(《高规》第4.1.5a条)

  

  18.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gb 50352一2005第6.4.2条、《高规》第6.1.13条)

  

  19.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高规》第6.1.5条)

  

  20. 高层建筑的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应通过计算确定;(《高规》第6.1.5-6.1.12、6.2.9、6.2.10、条)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高规》第6.1.16条)

  

  21. 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住宅建筑规范》第9.1.3条、《高规》第6.1.3a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与其它建筑部分采用防火材料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第4.1.4条)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第3.2.7条)

  

  22.当住宅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住宅建筑规范》第9.1注2)

  

  23.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住宅建筑规范》第5.2.1条)

  

  24.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住宅建筑规范》第5.2.3条)

  

  25.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以下简称《住宅设计规范》,第3.9.4条)

  

  26. 楼梯应设扶手。(《通则》第6.7.6条)

  

  27.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是否改变了原设计使用功能,是否改变原防火设计内容,包括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垂直或水平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的布置。若有改变应有相应专业修改图,并应得到原设计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28. 室内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规定,钢、木构配件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29. 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成,井壁上的传递洞口应安装防火闸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第6.2.7条)

  

  30. 剧场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以下简称《剧规》,第8.1.12条)

  

  剧场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周围的墙体均应采用防火隔墙,主台通向各处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水幕;(《剧规》第8.1.2、8.1.3条)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前室及甲级防火门;(《剧规》第8.1.5条)

  

  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剧规》第8.1.10条)

  

  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燃气装置时应设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剧规》第8.1.11条)

  

  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检修马道及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各界面构造、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剧规》第8.1.4、8.1.7、8.1.8、8.1.9条)

  

  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有关宽度、踏步设置等规定。(《剧规》第8.2.2条)

  

  31. 集中式旅馆的每一防火分区应有不少于2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62-90第4.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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