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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3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城镇化工作领导组的作用,加强对城乡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政策措施,每年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城乡建设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完善政策体系。有关部门要在城乡规划、投融资、土地保障、产业支撑、生态环保设施建设、水资源保障、交通体系、城市管理、行政区划调整、户籍改革、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强研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考核标准,便于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城镇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健全例会约谈和工作监督机制,坚持季度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对城镇化工作先进县(市、区)每年给予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对落后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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