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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1-25
【实施时间】 2011-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4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职业教育聚集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职业教育聚集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筑府发〔2011〕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16号)文件要求,加快贵阳职业教育聚集区(以下简称“聚集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贵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按照“立足贵阳、面向贵州、辐射西南”的宗旨,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全面实施贵阳职业教育聚集区建设工作。到2015年,聚集区实现占地面积5000亩,引进入驻职业院校5-10所,在校生规模达到5-6万人。到2020年,力争实现聚集区占地面积10000亩,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坚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职前职后教育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建成设施配套、专业齐全、人才聚集、环境优美的西南地区重点职业教育聚集区。

  

  二、规划编制

  

  (一)总体规划

  

  将聚集区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聚集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清镇市配合完成。具体区域为:沿清镇市城区北部老马河两岸布局,占地约10000亩。以省旅游学校为分界点,分别设置东区和西区。东区占地约3700亩,可入驻职业院校 10所左右,西区占地约6300亩,可入驻职业院校15所左右。计划2015年前,聚集区实现占地面积5000亩,引进职业院校5-10所,在校生规模达到5-6万人;到2020年,力争实现聚集区占地面积10000亩,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

  

  (二)配套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加快完善以沪昆、厦蓉、贵黄高速公路、金阳至清镇市政干道、清镇至黔西高速公路、城市轻轨、快铁、清镇城区至聚集区干道为骨架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聚集区校与校之间、聚集区与城市之间的联系更为便捷。同时,在城市交通规划中,结合聚集区发展的需要,实施聚集区内道路建设。

  

  2.后勤保障。根据聚集区入驻职业院校规模,在聚集区内科学设置商业区,配套建设购物、餐饮、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金融发展、通讯信息等中心,完善聚集区服务功能,并在聚集区中心或附近规划发展房地产业,满足聚集区教师及相关服务人员的入住需求。

  

  3.生态环境。围绕保护“两湖”生态环境的需要,聚集区内实施绿地建设,合理利用现有山水资源,使聚集区自然环境更加和谐。聚集区建成后,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建设工程,使各项环境要素达到相应标准,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废物得到循环利用,保持生态平衡。

  

  4.安全保卫。在聚集区内设置派出所,合理布置警务室,维护聚集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职教专业规划

  

  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生就业需求,做好职教专业规划。充分发挥聚集区内各职业院校的专业合成优势和专业群体优势,搭建职业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平台,在聚集区内实行学分制、选修制、多证制等,建立起院校学分互认和选修专业、第二专业互开的运行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产、学、研的紧密结合,优化整合院校之间的资源配置,促进职业院校、企业和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基础设施

  

  按照市一类聚集区建设标准,实施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教育、环保、林业、两湖一库管理局等部门要积极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在资金、规划、项目审批、土地报批、林地征用、环保手续办理等方面予以倾斜,使聚集区基础设施得以尽快建成,及时为入驻职业院校提供“七通”(即给排水、供电、公路、通讯、供气、管网)等必要条件到各院校规划红线外。

  

  四、招才引校

  

  由贵阳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和清镇市政府牵头,组成招才引校工作组,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播报、报刊刊载等途径,加大聚集区宣传力度。通过敲门招才、上门引校等方式,加大招才引校工作力度,在省内外引进一批专业成熟、师资精良、管理规范、设施齐备的知名职业院校入驻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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