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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松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松政办发[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松原市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大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充分发挥金融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突出金融在城镇化过程中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资金保障能力,形成城镇化和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发改城发联〔2010〕1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统筹,三动战略”方针,抓住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有利机遇,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以金融创新为手段,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载体,在全市金融业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努力增强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坚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突破原有机制束缚,创新城乡统筹的金融体系建设、创新和谐共赢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便捷实惠的金融产品、创新优质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实际特点,积极探索开展差异化、可操作性强的金融创新活动,重在实际效果。

  

  3.坚持政策引导,多方联动的原则。以政策扶持为支撑,通过多项政策形成合力,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城镇化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各参与单位要在省和市统筹推进城镇化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示范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统筹规划,重点推进。要根据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分期分批的推进试点工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目标。

  

  总体目标:以“三农”金融创新建设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打造农村新型金融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金融体系、创新金融发展环境、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政策、资金、资源倾斜力度,切实增强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撑能力。到2013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30家;村镇银行总数达到5家;保险机构总数达到23家;至少成立1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引进或新建1家商业性担保机构;评信农户和乡镇要达到总数的60%;金融创新产品总数不少于15种;“三农”贷款增长要高于各项贷款增长比例的30%;符合布放条件的乡镇,至少有1台atm机,1台pos机, 信用卡覆盖率达到65%,新型支付工具和方式在农村得到广泛应用。

  

  分阶段目标:本次试点工作从2011-2013年,主要分为试点启动、重点突破、全面推广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在松原市下辖的四县一区各确定一个乡镇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前期试点乡镇。分别为宁江区新城乡、扶余县三井子镇、长岭县太平川镇、乾安县让子镇、前郭县长山镇。重点推进银行分别为吉林银行松原分行、农业银行松原分行、松原市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松原办事处、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每个试点乡镇必保一家物理网点,投放1台atm机,布放1台pos机,持卡商户和农户数量占总户数的比例要达到50%,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用户增加10%。金融创新产品推广面要达到 50%以上。重点扶持1-2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农户评信机制,参与评信农户要达到总数的60%。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6家,地方商业银行达到5家,保险机构总数达到21家。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按照试点工作标准,四县一区要选择有条件的乡镇重点推广,整体覆盖面要达到全市乡(镇)总数的30%以上。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2013年要实现试点工作覆盖面达到全市乡镇总数60%,评信农户和乡镇要达到总数的 60%,符合布放条件的乡镇,至少有1台atm机,1台pos机,信用卡覆盖率达到65%,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30家,各县(区)至少有一家村镇银行,保险机构总数达到23家。至少成立1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引进或新建1家商业性担保机构。创新、推广金融新产品总数不少于15种,“三农”贷款增长要高于各项贷款增长比例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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