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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蚌埠市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牵头负责领导: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抓好重大项目谋划。

  年度目标:争取新增谋划项目总储备规模500亿元以上。

  主要措施:强化市级专题谋划小组目标责任制,完善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坚持把项目谋划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发挥各类投资主体在项目谋划方面的作用。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突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民生工程等领域,谋划更多的新项目、大项目、好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年度目标:确保全年信贷资金增幅高于gdp增幅、高于2010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各类补助资金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主要措施:紧抓中央扩大内需机遇,强化有关部门责任,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深化银政、银企合作,推进与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对接,加强与商业银行融资合作。争取再引进1~2家股份制银行在蚌设立分支机构,组建1~2家小额贷款公司。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步伐,争取企业上市取得突破。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完成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规范工作。创新风险投资、股权投资、集合债券、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加快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组建步伐,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张孝成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投融资中心、蚌埠银监分局、市人行、省信用联社蚌埠办事处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

  17.高强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年度目标:利用境外资金增长15%,引进市外资金增长30%;力争招商引资总量突破600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突破100个。三县四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至少引进10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亿元以上项目,力争引进至少一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

  主要措施:坚持主抓招商引资的决心不动摇,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升温、再提速。坚持招大引强,把主攻点放在世界500强、央企、省企、上市公司和知名民企上,着力引进一批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的项目。注重招商选资,破除随机零乱的招商行为,依据项目质量和层次统筹招商政策,真正做到大项目给大政策,好项目给好政策,特殊项目给特殊政策。建立招商项目信息互换交流等机制,健全签约项目责任、通报和协调督办等制度,全面提高项目的开工率、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密切跟踪服务,推进东源环保设备产业基地、奇宏电子(蚌埠)产业基地等重点洽谈项目落地,确保中科视迅液晶显示器、赛远薄钢等合作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秦武

  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年度目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主要措施:加快县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三定一聘用”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能。健全财政预算体系,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资源要素价格、农村综合等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孝成、操龙灿、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人社局、农委、卫生局、金融办、工商改革办、物价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年度目标: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15%。力争进出口超千万美元企业达到14家以上,力争三县进出口额均突破千万美元。

  主要措施:积极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引导企业申报国家、省出口名牌,争取更多的出口品牌列入国家、省扶持培育范围。培育壮大丰原集团、丰原生化、昊方机电等重点进出口企业。加强港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口岸功能,推动企业就地报关出口。加强国家级精细化工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培育省级汽车零部件、玻璃新材料出口基地。积极推动县域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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