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牵头负责领导:张孝成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生办、财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年度目标: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应保尽保。 主要措施: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实施更加灵活的就业政策。启动企业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完成培训2万人。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衔接,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促进居民就医方便快捷。 牵头负责领导:操龙灿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亚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统筹发展各项事业。 年度目标: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 主要措施: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实施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加快推进二中新校区建设,完成蚌埠学院上划工作。深化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快市三院病房大楼、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市十三届运动会。努力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牵头负责领导: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重点工程局、蚌埠学院、城投公司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孝成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行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络化。 牵头负责领导:刘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牵头负责领导:刘亚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人防办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目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主要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操龙灿 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杨宏春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打击商业欺诈、非法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牵头负责领导:秦武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张孝成、刘亚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访局、应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9.树立政府务实高效新形象。 年度目标:积极作为,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政府。 主要措施: (1)坚持执政为民,增强亲和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政府追求的目标和老百姓的期盼统一起来,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