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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新材料。大力发展面向装备制造的复合、纳米、智能等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积极研发新型非金属材料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新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延伸新材料产业链。 节能环保。加快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推进再制造工艺、技术装备和循环经济技术发展。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链。 三、加快推进技改项目 重点实施七大技术改造专项和千项技术改造工程,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通过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创新能力提高专项。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每年实施100项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改造项目。 (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等方面开展“两化”深度融合,构建网络化、协同化工业研发设计体系,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企业管理网络化。支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两化”融合促进中心。每年实施100项以上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三)重点企业壮大专项。围绕重点行业,支持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国内国际技术、管理、效益、规模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与主导产品配套的关键件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培育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至500亿元、500亿元至1000亿元、100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0家、15家、10家以上。每年实施150项以上重点企业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项目。 (四)产业聚集升级专项。鼓励工业聚集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加快企业“退城进郊”步伐。鼓励企业实施异地搬迁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每年实施100项产业聚集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五)产品结构优化专项。围绕钢铁、装备制造、石化、食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行业,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优质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促其提质扩能。每年实施300项以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六)节能减排增效专项。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每年实施100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100项淘汰落后技术改造项目。 (七)安全生产提升专项。完善石化、钢铁等行业高危作业现场监测监控报警、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环境和管理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检测装备自主化,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每年实施50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改造项目。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管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河北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发布《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明确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严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简化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手续,除须由国家或省审批外,权限一律下放到市、县。省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省、市、县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