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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完善“菜篮子”监测机制。 增强政府调控农产品市场的责任和能力,加强对“菜篮子”的监测和预警,搞好动态监测,及时提出调控的方向。整顿农资市场秩序,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减缓农业成本上升趋势。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不断增强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农产品质量安全、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 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运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方法,引导“菜篮子”产品均衡生产、有序流通,平衡市场供求,稳定市场价格。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补贴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主产区的覆盖面。在雨雪风雹灾害、畜禽疫病发生时,做好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有效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保障市民日常生活和消费需求。 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菜篮子”工程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政府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主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农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部署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活动,解决“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市农委负责牵头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关联系事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产地果蔬、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等相关工作。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渔业生产基地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和信息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支持“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价格调节基金和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工作。市服务业委负责“菜篮子”产品产销衔接、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市场应急调控和市场信息监测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产品进城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国土房屋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护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局负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公路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菜篮子”产品进出口产销衔接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发生在“菜篮子”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菜篮子”产品交易秩序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菜篮子”食品质量和信息等工作。市金融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金融支持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全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合力。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