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安全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高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安排部署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省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附件:四川省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四川省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四川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实际,现就2011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观念,继续坚持“抓应急、建机制、夯基础,治隐患、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强化薄弱环节管理和完善演练应急预案为重点,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2011年要继续发扬面向基层、学校、实际的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不断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推进四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以及“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避免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控制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 具体工作目标是: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和学生死亡人数较2010年稳中有降。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完善责任体系,狠抓责任落实 1.强化单位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全面分析本地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各学校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力度,促进安全责任在日常管理中得到落实。 2.严格岗位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强化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和分管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要在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中,加大安全工作比重,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通过实施奖惩措施,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责任。 (二)明确要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事故的基础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今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力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重点与普遍、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工作;要通过建立台帐等方式加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能消除的要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也要实施有效的观测和监控,坚决避免因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而引发事故。 2.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教育教学规律和安全工作特点出发,以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9+3”学校、校园未完全封闭学校为重点,从加强薄弱环节、弥补管理漏洞、落实安全措施着手,指导督促本地各学校切实抓好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楼道、消防、食品卫生、校车、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部位和内容,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措施和要求,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