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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国资委评价[20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3-07
【实施时间】 2011-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7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资产统计和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各单位在年报的汇总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全市审核进度的较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2:

  
2010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送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国资委委管企业和委托监管单位适用)

  


  一、审核内容

  

  (一)财务决算的审核内容

  

  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以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我委正式下发的有关文件、软件格式相关参数为标准。财务决算报告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规范性审核、决算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编制规范性审核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规范性审核的主要内容:

  

  (1)上报时间是否及时、资料是否齐全,表内表间关系是否正确,年度间报表数据是否衔接;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现象。

  

  (2)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方法是否正确,合并报表的抵销是否完全,合并范围的变动是否报国资委备案;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非持续经营的壳体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企业等)是否完整填报并单独汇总上报。

  

  (3)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制是否规范。

  

  2、审计报告审核

  

  2010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出资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聘请的中介机构是否与备案一致。

  

  (2)检查决算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复核说明、内控测试报告和财务评价书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委托方的要求,披露是否全面(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影响的披露,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披露,抵押、担保、高风险业务及兼并、重组以及出资监管企业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年初调整数对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总额的影响、“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表外资产情况等重大财务事项的披露)。

  

  (3)检查审计意见的适当性以及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等。

  

  (二)财务预算的审核内容

  

  2011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相关预算报告资料报送的及时性。

  

  2、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包括预算编制基础是否合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企业战略规划、主业发展方向等。

  

  3、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主要指是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4、财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包括财务预算编制的范围和口径是否正确、数字关系是否准确等。

  

  5、预算控制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包括预算编制是否有风

  

  险评估和预算控制、是否关注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重大事项风险等。

  

  二、审核程序

  

  财务决算、预算审核工作分为单位自审、集中会审、决算(预算)批复三个阶段。

  

  1、单位自审。各出资企业在财务决算、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依据决算、预算审核要求进行自审。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从基层分户数据进行层层审核,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相应的基层企业(单位)进行核实调整。积极督促各级子企业和中介机构按时完成报表审计或内审工作,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或内审报告)。

  

  2、集中会审。从2011年3月上旬开始,市国资委将组织专家、中介机构和计算机公司对出资企业财务决算、预算集中会审。集中会审将采取“逐户审核”的方式,对财务预算草案和财务决算、预算正式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3、决算、预算批复。市国资委在对出资企业财务决算、预算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依据出资人财务监管要求和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需要,逐户批复出资企业财务决算、预算(已列入董事会试点的企业不再下达预算批复)。审核通过的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将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依据之一。

  

  三、报送要求

  

  (一)财务决算报告的报送要求

  

  各委管企业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份)。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集团合并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一份和纸质文件两份,同时报送审计报告、专项复核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各二份(内控制度测试报告或管理建议书、财务评价书和审计情况说明书也应同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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