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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岗位责任、教考分离、自主选学、证件年检和激励约束等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4.提升教育培训质量。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多样化要求,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5.强化教育培训管理。着眼于满足基层干部日益增长的教育培训需求,加强宏观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三、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努力形成开放有序、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格局 (六)构建教育培训新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委托一批办学能力与办学条件好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支持安全培训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协作办学,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采取国家扶持和企业投入方式,分行业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依托有关院校,建立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综合实训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积极利用境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继续实施中日安全生产培训项目,积极拓展新的培训合作项目。 (七)优化整合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突出特色的原则,综合考虑培训任务总量、专业化程度和市场可替代性,大力推进一至四级安全培训机构优化整合。总局对一、二级培训机进行合理布局,实施动态管理,淘汰一批条件落后的培训机构,补充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功能较为完备的培训机构。各省级安监机构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对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到201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网络。 (八)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着眼于满足干部多样化的学习要求,实施网络教育培训与信息化管理工程。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规范干部网络教育培训管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干部工作需求,开发网络课堂、手机课堂、视频课堂,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生活化、网络化、常态化。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构建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发证、证书查询等信息化。 四、推进运行机制改革,努力形成自学互学为主、组织调训为辅,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九)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健全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完善培训机构计划培训和自主培训的审批备案制度,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安监机构要深入研究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计划。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设计培训项目,提出教学计划。总局年度培训计划,由总局人事司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经总局人才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十)健全干部参训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解决重复培训、多年不训问题。对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重大战略部署等需要组织调训的,坚持实行组织调训。对主要领导、重点岗位干部以及需要点名调训的,实行点名调训。把组织要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结合起来,开展干部自主选学。总局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累计学时管理制度,指导有关培训机构定期公布培训班次和培训课程等教育培训信息,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各省级安监机构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行干部自主选学。 (十一)健全自学互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的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健全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以党支部、党小组或处室(科室)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加强在职自学,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规定必读书目,提倡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或学历教育,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强化学习交流,鼓励干部职工之间、各单位之间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促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