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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公开范围:沿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拆迁户 公开时间:征地拆迁实施前 监督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 五、参建单位管理公开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机构、试验检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各有关从业单位 公开主要内容:视公开主体而定 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等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和质量监督站 (2)信用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质量监督站、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主要人员、业绩、履约情况,信用评价的标准、程序、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通报、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六、变更费用公开 变更(含设计、工程变更等)审批(核)应严格管理程序,深入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述变更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变更管理办法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与费用变更管理办法》,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2)变更项目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变更项目、内容等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3)变更批复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项目执行机构 公开主要内容:费用变更申报基本情况、批准基本情况等 公开方式:文件、项目办公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七、质量监督公开 高速公路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负责、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从业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1)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开主要内容:含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机构年度监督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监督负责人及经办人、联系方法等 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 (2)方法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开主要内容:质量监督办法(含监督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 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 (3)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开主要内容:质量监督结果 公开方式:项目办公网站、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江西交通信息网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 八、安全生产监督公开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从业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