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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快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 (一)突出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各地区要将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保证规模、突出特色、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继续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政府统筹、以市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到2015年,中、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省级以上设置标准,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高。市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0万人次。创建6所国家级、5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1所国家级、1所省级骨干高职学院,组建哈尔滨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将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办成开放式大学。建设30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完成1个综合性、15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组建5个职业教育集团。实施职业院校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65%以上,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比例达到50%以上。职业院校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学校管理水平及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明显提高。 二、围绕全市发展目标,培养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三)服务经济发展战略。以服务“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新战略为宗旨,培养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和专门人才。围绕江北科技新城建设,重点发挥在哈职业院校产学研资源优势,为“北跃”发展战略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围绕哈南工业新城建设,筹建哈南职业教育示范园区,重点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的合作优势,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为“南拓”发展战略培养加工型人才;围绕老城区改造、弘扬欧陆文化建设,重点发挥职业院校的现代服务业资源优势,做大“三产”专业,为“中兴”发展战略培养服务型人才;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发挥在哈农业院校和县(市)职教中心的区域优势,办好涉农专业,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强县”发展战略培养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技能型人才。 (四)服务高教强省战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在哈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展壮大。借助在哈高校优势,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升市属高职院校科技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加快市属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组建哈尔滨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将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省级骨干高职院校。围绕新战略实施和人才需求,合理调整市属高职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国家级、省级高职重点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重视和加强市属技师学院建设。继续扶持办好民办品牌特色高职院校。 (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哈尔滨学院市民学习中心的骨干示范作用,以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开放式大学。加强规范化示范性老年人大学建设。创新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对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及高校毕业后未就业人员,以及复转军人、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到2015年建成3个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4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城区三分之一的社区建立社区学校。到2020年各社区、乡(镇)均要建成面向城乡居民的社区教育阵地,基本满足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