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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实行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完善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蔬菜质量信息,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并使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推进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六、强化组织保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十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蔬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市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实行奖惩制度,鼓励各地发展蔬菜产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实际,全力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农业部门要推行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做好产地蔬菜质量认证,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发改部门要制定“菜篮子”发展规划,把设施蔬菜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商务部门要制定蔬菜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完善蔬菜流通体系,保障蔬菜市场供应;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助做好城市蔬菜基地选址工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进行选址,尽量避免所选土地在今后经济社会发展中被征占;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推广和培训力度;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蔬菜基地环境保护工作,防止蔬菜基地面源污染;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开辟蔬菜运输“绿色通道”,保证蔬菜运输畅通;质监部门要加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保证蔬菜产品质量;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蔬菜市场的监督检查,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物价监管部门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时平抑市场价格,稳定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通过信用担保和农户联保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为蔬菜生产户提供贷款,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保险部门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与蔬菜产业相关的保险服务。 (二十)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各项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蔬菜产业给予大力扶持。省利用农业开发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推广、生产设施和龙头企业建设,对符合国家农业开发要求的用于蔬菜产业发展的银行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此项工作由省农委与省农业开发办共同落实。省级财政通过整合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蔬菜产业发展。有关市(地)、县(市、区)财政根据需要和产业布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方面建设。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