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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并依据此方案,尽快制定本县(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加固改造方案。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从2001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一系列教育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4.2亿元,新建、改建校舍183.6万平方米,极大的改善了办学条件。但是,由于我市自然灾害多,又处于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和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多数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尤为突出,许多校舍达不到新的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范标准,仍有危房校舍24.1万平方米,占校舍建筑总面积的11%,砖木和土木结构的校舍比例达到32.1%。因此,在全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我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市与教育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必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总目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年度目标: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排查、鉴定和2009年度的校舍加固设计。2009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30%,2010年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60%,2011年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10%。 (二)任务 1.从2009年开始,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排查鉴定。 2、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一)实施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市、县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二)主要环节 1.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协调市内专业机构和技术力量,对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排查鉴定,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并督促县(区)于200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中小学现有校舍的排查鉴定。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但必须按照新的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数据库,对各类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所属学校尚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校舍名单。 2.科学制定校舍加固改造方案和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坚持“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则,把制定实施规划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项目相结合,科学制定分年度计划和校舍加固改造方案。 3.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按照我市的财力状况,体现以加固改造为主,以新建为辅的实际。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严格按标准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