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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9]321号
【颁布时间】 2009-11-26
【实施时间】 2009-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3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信息支持。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以网络课程和多媒体教材为主要手段。坚持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形成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和有效的运作机制。

  1.进一步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采用自主开发、译制、引进以及资源共享等多种途径,建设和整合教学资源。尽快建立涵盖学前和九年义务教育各年级的课程资源和各类专题资源的基础教育资源库,通过互联网免费向中小学提供。加快“双语”教学和“双语”教师远程培训资源建设步伐,研制“双语”教学资源,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制作适合“双语”班使用,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

  2.加大对信息资源建设投入的力度,加强统筹,市、区(县)、学校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群。鼓励教育教学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教育教学资源的评审、认证和监管制度,调动学校、教研部门、有关行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开发教育信息资源。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地方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注重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应用研究,不断提高资源应用效益,初步形成网上虚拟教学研究和学习环境。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基础数据库。依托《中小学综合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建设市、区(县)、学校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确保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在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中普及信息技术,使全体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都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建立稳定的能满足信息技术课程教学需要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能够胜任教育信息技术设施维护、管理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的专兼职结合、校内外结合的技术队伍。

  加强对在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组织和考核,采取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在培训机制上,逐步建立普及性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面对面培训瑟远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用2-3年时间,完成新一轮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五年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师进行新大纲和新教材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建立市、区(县)两级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体系,建设若干个质量较高、设施齐全的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四)高标准完成“校校通”工程。从现在起,用2-3年时间实现中小学“校校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础教育学校)建成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同层次的校园网。乡镇中心小学、城市小学配备一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所有中学根据不同要求配备两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并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学校内所有教室及其他学习场所均可联通网络,以方便获取学习资料和开展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在配置中小学信息技术设施时,可按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建设。

  1.建成能够满足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教学需要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和配套的基本应用系统,并以adsl或光纤方式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为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初步条件。全市农村小学2009年底前至少达到此标准。

  2.建成覆盖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主要场所的校园网,并以vpn方式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大部分教室能利用网络进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能满足多数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信息技术的需要,使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为推进各门学科与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为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提供基本保障。全市大部分中小学按此标准建设。

  3.建成比较完备的校园网,网络进入教室,班班都能上网,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必备的应用系统,与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实现高速接入。能满足所有教师和学生使用网络的需要,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并通过网络与其他学校共享网上教育教学资源提供保障。各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按此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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