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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政府工作部署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定期或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为紧密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特色,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请各地在全面做好工作要点部署工作的基础上,自选一些工作开展研究和试点,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请各省级质监局在附件所列自选项目中、工作要点中或者其他方面自选1-2个项目,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研究确定后,统一印发各地参考、执行。 联系人:周 亮电话:010-82262244 邮 箱:zhoul@aqsiq.gov.cn 传真:010-82260190 附件:1.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总局拟定的自选工作项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质检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三深化”、“三推进”,从严治检、强化监管,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实现“十二五”工作的良好开局。围绕上述要求,201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质量,保安全 (一)努力提升质量水平。 1.积极配合做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发展纲要》的论证和实施,充分利用好质量兴省(市、县)活动、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效能建设等平台和机制,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 2.研究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指标,改进特种设备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四级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完善风险防范、预警预测及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生产源头监管。 3.加大对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对获证企业监督抽查的比例,探索同时抽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工作质量的办法,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和授权条件、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一律撤销许可或授权。继续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等薄弱环节治理。 4.推动建立设计制造缺陷召回制度,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等领域先行试点。强化生产企业对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紧密结合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惩戒力度。 (三)严格使用环节监管。 6.以使用单位分类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使用环节监管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支持地方、行业和标准化组织研究制定重点设备或重点行业领域的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及达标评价试点。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配套监管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保险等制度的试点。 7.加大对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8.组织编辑作业人员系列培训教材,继续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模拟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和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完善一批作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基地,督促并帮助企业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能力水平。 (四)严格重点设备领域监管。 9.协调制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标准,推动系统的研发,并选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完善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础工程建设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