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卫生局贵阳市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金阳新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贵阳市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贵阳市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依据《贵州省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提高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农村改厕进程,掌握农村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传播。 二、工作目标 (一)完成28万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改建任务。 (二)完成2009年农村集中式改水工程的水质卫生监测任务。 三、任务分配 (一)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按项目要求全市完成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8万所。其中花溪区2000所,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各6500所。 (二)水质监测 在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金阳新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对供水人口数300人以上的141个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四、执行时间 (一)2009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0年10月底完成项目要求的28万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程。2010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 (三)按照枯、丰水期水质监测要求,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年水质监测任务,将监测数据统计上报完毕。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由中央、省、市、区(市、县)和农户共同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由市、区(市、县)财政承担。 1中央财政补助项目中改厕资金1120万元。 2省财政配套部分项目经费。 3市、区(市、县)财政配套部份项目经费并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市与各区(市、县)财政按2:1的比例匹配。 4改厕户自筹部分改厕资金。 (二)补助标准分配及用途 1每个改厕项目户补助中央改厕经费400元,主要用于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包括贮粪池、便器、厕屋地面(脚踏预制板)。市、县(市)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无害化卫生厕所地面部分建设,包括厕屋墙体、墙面装修、屋顶和门窗。 改厕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各级项目启动和培训、摸底调查、改厕工程管理、健康教育、督导和验收。 2水质监测按照每份水样补助4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六、货币直补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中央补助的项目经费以现金的方式直接补助给改厕项目户。中央补助的项目经费分两次直补给改厕项目户,即前补和后补。前补是指改厕项目户在采购好建厕材料,并验收合格后,直接给改厕项目户补助中央改厕经费70%的现金;后补是指改厕项目户完成改建任务,并验收合格后,再补助中央改厕经费30%的现金。每次发放政府补助资金,村委会均要将验收合格的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造册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项目办核准,由乡(镇)财政所发放政府补贴。 七、组织领导 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政府以及各项目乡(镇)政府成立农村改厕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技术指导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为农村改厕提供技术服务。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