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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组织施工。项目中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施工,根据改厕户的意愿,可由农户自建,或村改厕工作组协助农户组织施工人员施工。但所有承担户厕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经乡(镇)项目办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施工。 (八)户厕验收。项目中改厕工程分三阶段进行验收。即地下工程部分挖坑完工的验收;化粪池完工盖板前的验收;建厕竣工整体验收。每阶段的验收,必须严格按《农村改厕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工作由村改厕工作组逐户完成,并将验收结果登记于表8,报乡(镇)项目办备案。户厕验收合格后,要在厕门上方安装项目户标牌。 (九)兑现货币直补的后补。向项目中改厕竣工验收合格的改厕项目户支付剩余30%的补助资金,并公示补助户名单。 (十)建立改厕户档案。项目村完成改厕工作后,村改厕工作组要将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改厕户,登记于表9,报乡(镇)项目办,乡(镇)项目办审核录入后,将电子版逐级上报。 第四部分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项目督导 一、督导要求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及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二)督导检查时,要按照督导检查表的内容、方法及要求进行检查和填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具体、针对性强。督导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督导报告,反馈和上报,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工作。 (四)每次督导检查情况均应形成简报报各级政府和项目办。 二、督导内容及方法 (一)项目启动及培训阶段 1督导内容 是否完成项目办的组建;是否制定本级的实施方案;是否按时召开项目启动会和完成人员培训;受训人员是否合格。 2检查方法 省级不定期抽查;全市随机抽查2个区(市、县),每个区(市、县)抽查1个乡,督导结果填入表10。 (二)摸底调查阶段 1督导内容 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及方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是否按要求填写并汇总上报摸底调查表。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项目区(市、县)抽查1个乡(镇),每乡(镇)随机抽1个村;区(市、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乡(镇)随机抽3个村;乡(镇)级对所有项目村进行督导。各级在检查中,每村随机抽取10户,核实摸底调查情况是否属实等,督导结果填入表11。 (三)宣传发动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区(市、县)是否按照市级方案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每个项目区(市、县)抽查1个乡(镇);项目区(市、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各级在督查中,每乡(镇)抽查1所小学校,每所学校抽取4-6年级学生30人;每乡(镇)随机抽1个村,每村随机抽取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2。 (四)项目施工阶段 1督导内容 各项目村是否有专门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及质检把关指导员;户厕施工是否按技术规定要求实施;是否对户厕施工过程进行技术质量监控;是否按要求对户厕施工进行三个阶段验收。 2检查方法 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对辖区内的项目县至少督导1次以上;每县至少抽查1个乡(镇),每乡(镇)抽查2个村;县(市、区)对每个项目乡(镇)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每乡抽查2个村;乡(镇)对每个项目村至少进行1次以上督导。 各级在督导中,每村随机抽查10户改厕户;督导结果填入表13。 第五部分项目评估验收 为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实施成效,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项目办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一、评估验收时间 1各项目区(市、县)、乡(镇)评估工作于2010年11月10日前完成,并将地级评估验收报告报送市爱卫办(改厕项目办)。 2市级评估验收工作于2010年11月25日完成,并将评估验收报告上报省改厕项目办。 二、评估验收范围与方法 项目评估验收严格遵循随机抽样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看项目办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的方法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