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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9]180号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1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

  (省安委 2009年11月)

  


  为巩固2009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持续平稳态势,构建山西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编制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和地方性标准规划,争取出台《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山西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地方性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出台《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西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西省劳动防护用品基本配备标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网络技术标准》等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体系,强化经济政策的引导作用,从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

  

  (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和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量化考核。二是制订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责任到人,对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实行目标化管理,严格监督和考核。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四是加强外部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定期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制度,落实执法案件公示、案件回访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总结推广近年来我省煤矿、化工、机械等行业和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制定发布有关行业和领域安全标准化标准及指导意见,加快创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步伐,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建材、电力、轻工、纺织等行业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企业。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基础相对薄弱的行业开展标准化活动,提高参与率,规范和提升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引导企业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改善安全生产基础。

  

  (四)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战略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地方各级政府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安全生产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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