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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制定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指导和支持本市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能源、建材、医药食品、化工机械六大支柱产业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十)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展。引导和支持我市专利、商标代理公司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为我市企业、公众提供全面、快捷、诚实、合法的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11月)。制定下发郴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举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授牌仪式。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部署安排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各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9年11月-2011年6月)。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各方联动,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迎检表彰阶段(2011年6-7月)。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验收。对我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