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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南昌市餐饮业的发展,弘扬赣菜文化,打造赣菜品牌,将南昌建设成为江南美食名城,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餐饮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建好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品牌企业,创新特色菜品,提升餐饮文化,推动连锁经营,把南昌建设成为以赣鄱文化为底蕴、品牌企业为主导、餐饮街(区)为支撑、突出赣菜南昌风味、荟萃全国特色菜品之精华、并与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及物流中心相适应的江南美食名城。不断推进餐饮业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至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业经营收入达7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2%;重点扶持以赣菜为主的20家餐饮连锁龙头企业,其中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达10家,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3家,国家百强餐饮企业1家;着力打造建设10条(个)餐饮街(城),社区餐饮集聚点100个;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增至20万,经培训获职业技能资格、资质证书的达80%;形成具有南昌地方特色的赣菜品种1000个,核心菜品50个。 二、合理规划布局,提升餐饮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三)制订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在符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布局,提高档次的原则科学制订和实施南昌市餐饮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商业网点规划。在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合理配置餐饮网点,优化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做好餐饮网点与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规范服务。对于新建、改建的大型餐饮场所,要先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 (四)促进业态创新。鼓励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实体和个体经营户参与餐饮业的投资与发展,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促进餐饮业态的创新,推动各类早餐、快餐、地方小吃、社区餐饮、团体供膳、外卖送餐、主题餐厅、食街排挡、“农家乐”协调、有序发展,以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五)推动基地建设。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抓好以种、养殖业为主的原辅材料基地建设,促进餐饮业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推进特色原辅材料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带动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半成品加工。大力推进加工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的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规范管理,营造餐饮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优化经营环境。努力构建餐饮业诚信经营体系,建立餐饮行业诚信机制,引导餐饮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要严格餐饮企业采购环节管理,建立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追溯制度。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向经营者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制止以收费为目的乱评比、乱授牌活动以维护餐饮企业合法权益,为餐饮业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七)规范行政收费。餐饮企业员工的有效卫生健康证书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在市内跨县区从业人员不需重复体检。对建有污水防治设施、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并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处理的餐饮企业,不再征收排污费,但排污超标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规范经营行为。餐饮业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明确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户应当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不得强行拉客,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在餐饮业的原料采购、包装、运输、验收、保管、加工制作,厨房、餐具清洗和消毒,以及餐厅餐桌清洁等环节,要建立完整的卫生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操作规程。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餐厨垃圾资源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餐饮废油的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大力发展环保型绿色餐饮。 |